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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主快看哦!这个与你有关的新闻! 网信办:谁建群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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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8 16: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论坛粉丝交流Q群:745065200,公众号:酷掏村
本帖最后由 kissbeauty 于 2017-9-8 20:08 编辑

群主快看哦!这个与你有关的新闻! 网信办:谁建群谁负责


群主要完 群里违法 群主会被追责 网信办:谁建群谁负责




前两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了《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要求跟帖需要实名制。就在昨天,又公布了《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要求互联网群组的建立者、管理者和成员都要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于2017年10月8日正式施行。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规定了什么?


在这份《规定》中指出,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是指提供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的平台,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使用者包括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和成员。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能力,建立健全用户注册、信息审核、应急处置、安全防护等管理制度。



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对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使用者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建立信用等级管理体系,合理设定群组规模,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使用者个人信息安全。


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互联网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群”被不法分子利用 实名制可限制  


可以看出这份《规定》所指出的“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其实也就是我们平常使用的QQ群微信群、支付宝群、陌陌群等社交工具,一但这份规定正式实施之后,这些“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将承担着主要的责任,在承担了主要责任之后,恐怕以后建立一个“群”没有那么简单,不仅需要群主实名制,还需要成员们实名制,并且还要层层的审核。


互联网群组目前已经成为了人们社交中的一部分,既方便生活也便于工作交流,但同时,许多不法分子也利用了“群”便利的特点,大肆进行不法行为,比如涉黄、诈骗、传销等等。像之前的《蓝鲸死亡游戏》,在我国就是通过QQ群来进行的,导致不少青少年被其所害。虽然《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不能100%消灭这些“群”,但实名制之后,能够起到一定的限制作用。


实名制之后 “群”的体验会下降


有利必有弊,“群”实名制之后,对于正常使用用户的人来说,体验会下降很多。虽然很多人的群里都是现实中的朋友,但“群”真正的魅力在于能够把任何不相识的人都聚到一起,在这个虚拟的环境下,可以不论地位高,不论贫福,只谈心谈生活谈爱好,有时候这些群里“虚拟的朋友”要比现实的朋友强得多。


之前QQ里流行的“匿名回复”相信也是这个道理,许多人在现实里很内向,想表达很多东西,但又说不出口,怕自己说得不好,怕得罪人等等,导致一些好的建议,好的想法永远被埋没了。但匿名之后就不一样了,他们没有了忌讳,就可以大谈自己的想法。目前有许多工作在采纳员工意见时也都使用这样的办法。


随着互联网行业的高速发展,“实名制”也是势在必行,但目前仍有许多问题值得我们去探讨,比如之前各种“实名制”后个人信息安全的问题,毕竟“实名制”之后所有的用户信息都会被存档保存,如果遭到泄露后果不堪设想,没有很好的保障,又有谁会去“实名制”?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请到查看

http://www.cac.gov.cn/2017-09/07/c_1121623889.htm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就《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答记者问:


http://www.cac.gov.cn/2017-09/07/c_112162397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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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9-8 16:29:40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粉丝交流Q群:745065200,公众号:酷掏村
群主,要对我们好点,要不拉你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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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8 20: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粉丝交流Q群:745065200,公众号:酷掏村
群猪啊,要对我们好点哦!要不我们在群里干坏事了出问题了你也要负责任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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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8 20: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粉丝交流Q群:745065200,公众号:酷掏村
群猪啊,眼下中秋节就快到了!你的月饼准备好了吗?群友们不听话的了,你可有苦头吃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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